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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报备报告暂行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6-23 [来源]: [浏览次数]: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报备报告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加强学校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规,结合《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主要指依据上级政策制度规定和学校部署安排,由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三重一大”等涉及人财物事项和师生切身利益、存在廉政风险的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备,是指事前报备和事后报备。事前报备是指承担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单位)、系(部、院)在开展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之前,将文件依据、实施方案、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及防控措施等报纪委备案。事后报备是指承担主体责任的职能部门(单位)、系部院在工作完成后,将事项的办理结果等情况及时报备。

报告是指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需向校党委或校领导报告的事项。

第二章  工作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事前监督看决策,事中监督看程序,事后监督看效果,发现问题要问责”的监督体系。报备部门(单位)对其业务工作负有职能监管职责,对报备事项负主体责任。学校纪委与协同监督单位对报备事项的程序性、公开性、公平性以及报备部门(单位)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完善协同联动监督机制。发挥学校协同联动监督部门的职责,定期沟通情况,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项目或落实上级交办的事项,由牵头部门(单位)向学校纪委报备。

报备报告事项

各部门(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涉及下列内容的,应进行报备

(一)提交学校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三招工作,即招生考试、人事招聘及单项费用达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招标采购等工作;

(三)选人用人工作,即干部选任、职称评聘等工作;

(四)推优评先工作,即教工评选表彰、学生奖助学金评定、转专业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和工作,即党员发展、项目评审、基建修缮、公房出租、资产管理等其他需要报备的事项和工作;

)各部门(单位)经研究认为属重大事项需要报备的,应主动报备

七)个人其他重要事项

领导干部和教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等个人其他重要事项,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报送。

第八条 下列事项由涉及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的同时,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并动态报送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突发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刑事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等;

)引发关注和影响的重大舆情;

)需要报告的其它突发事件。

根据不同类别的报备事项和工作,提供相应的报备材料。报备材料主要包括:

(一)基本情况包括事项名称、事项内容、实施时间及地点等;

(二)决策情况:决策方式、决策结果等;

(三)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程序、流程和步骤等;

(四)监督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监督的人员组成、监督方式和措施等;

(五)其他需要报备的材料。

凡列入报备范围的重事项和重点工作报备单位(部门)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前报备表》(附件1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备部门(单位)原则上在工作开展前3个工作日向校纪委报备。事后要在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备,报备时提交《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后报备表》(附件2)。需报告的事项口头报告后应向及时向校纪委书面报告。

附属医院参照本办法进行报备报告

 监督与追责

十一 学校纪委对各主责部门(单位的报备报告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提出改进工作流程、防范廉政风险的意见建议。

十二 报备报告主责部门(单位对监督事项及监督报备报告承担主体责任。学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能,对监督事项的合规性、程序性、公开性进行监督,不参与实施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不替代主办部门单位职能监管

十三 监督内容

(一)事前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决策情况、工作方案,包括决策过程、决策结果、工作方案的完整性等;

(二)事中监督:重点监督检查报备事项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包括工作程序、流程、步骤、职能监督等落实情况;

(三)事后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师生关注度高、有反映的报备事项,包括工作效果、反映报备事项问题线索的调查等。

十四 监督方式。结合监督重点与工作安排,采取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过程监督、查阅资料、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形式,对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 主责单位执行不力,出现应报而未报、未按时报备报告、报备报告不实、虽然报备报告但实际未按报备报告文件制度执行的或对学校纪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学校纪委将对主责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十 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202561日起施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重要事项报备办法(试行)》(宛医专党〔202146号)同时废止。


附件:1.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前报备

2.事项和重点工作事后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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