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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朱德"视民如伤、爱民如子"

发布者:admin [发表时间]:2015-01-26 [来源]: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浏览次数]:

1914年夏,时任滇军第一师第三旅步兵第二团第一营营长的朱德被调往建水县驻防、剿匪。当时,在该县盘踞着一股有相当战斗力的土匪,匪首名叫方位,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群众对其恨之入骨,急盼军队前去进剿。于是,上级将这一剿匪任务交给了朱德。

朱德乔装打扮,侦察匪踪。有一天,终于侦察到这伙土匪正在冷水沟村。于是,朱德率领部队迅速向土匪发起了攻击,打了三个多小时,土匪被击毙几人,其中就包括匪首方位。一部分匪徒窜进街下边的黄喜店中,从背后向军队袭击。

朱德指挥士兵将其围困,但土匪仍负隅顽抗。由于时间紧迫,难以生擒土匪,因此,朱德认为“非用火攻,不能格杀”,于是派士兵购买了洋油泼在这店家前后门上,引火燃烧,匪徒无奈,撬窗而逃,又被士兵击毙几人。

事后查明,被烧的店家黄喜,就是普通百姓,并没有通匪,反而在头一天被这伙土匪将财物掳尽,还被打伤头颅,于前夜毙命。朱德向旅长刘云峰报告,请求政府对黄喜亲属给予赈恤,对因土匪负隅顽抗而不得已烧毁的民房按市价赔偿。

随后,建水县知事杨与新派巡长沈文华前去确切调查,在广泛走访乡邻、实地勘测被烧店房的基础上,认为朱德报告的情况属实,并给出所烧店房“照市估勘,约值花银叁百元左右”、“黄喜身后,仅遗其妻,并襁褓子,情实可悯”的调查、赈恤意见。后来,在经过建水县、蒙自道、云南巡按使多方协商后,蒙自道周沆龙决定,给予黄喜遗属300元赈恤金,由剿匪事务所照数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