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周来查处的174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被通报的案件涉及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桐柏县法院聘用司机秦占银违规使用警车问题。2013年9月25日,桐柏县纪委检查组发现县法院警车在县幼儿园接学生,聘用司机秦占银发现后抢夺检查组相机,在工作人员告知是县纪委检查时仍态度蛮横。县法院将秦占银辞退,追缴其使用公车费用,对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2.舞钢市农信联社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问题。2013年9月12日,舞钢市农信联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张国军安排办公室主任用公款购买大额购物卡。省农信联社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舞钢市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白建波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张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地理信息院公款集体聚餐问题。2013年2月1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测绘地理信息院,组织全院职工在郑州市一酒店举办迎新春晚会,租用五辆客车集体乘车前往,并在晚会结束后集体聚餐,被新闻媒体曝光。经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研究,给予测绘地理信息院党委书记张云安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单位;对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测绘地理信息院退还公款支付的聚餐费用,聚餐活动费用由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分担支付。
4.濮阳市车管所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0月30日,濮阳市效能办联合“一创双优”活动办公室检查时发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服务大厅28号窗口工作人员协警韩文华、29号窗口工作人员民警杨欣,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蛮横。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研究决定,给予杨欣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全体民警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对韩文华予以辞退。
5.鹤壁市淇滨区湘江社区刘爱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0月16日,淇滨区纪委作风纪律督查组对区部分服务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正在电脑上玩扑克牌的湘江社区工作人员刘爱新被发现后态度恶劣,拒不配合调查。淇滨区纪委给予刘爱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北京市
北京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北京市密云县第六中学组织公款旅游。2013年7月,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邓德栩带队,组织教师及部分家属赴宜昌等地公款旅游。密云县纪委决定给予邓德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镇中心小学私设“小金库”。2007年6月至2014年2月,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王得印私设“小金库”,涉及金额68万余元,用于走访相关人员、支付职工奖励补助等支出。密云县纪委决定给予王得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
天津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街居民科科长朱福海为儿子办婚礼敛财问题。给予朱福海党内警告处分。
2.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距城堡村委会滥发补贴、误工费问题。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张福禄留党察看处分;村委会主任李术亮留党察看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王英辉,石家庄市元氏县管理局局长,未批先建元氏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存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张秀娟,承德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购物,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武权,张家口市开发区国税局二分局工作人员,刘兵,三分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违反工作纪律,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丁会,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在未向单位领导请假的情况下,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5.佟玉庆,唐山市滦南县职教中心工作人员,因“吃空饷”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全额退出多领取的工资补贴款144649.91元。
6.孙静,廊坊市大城县县委办副主任科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杨铭,保定市蠡县工信局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8.杨建昌,衡水市深州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四队队员,工作日中午时间违规饮酒,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何文明,邢台市南和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站站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李兴友,邯郸市峰峰矿区义井镇三河底村村委会主任,自2012年7月以来,长期在外给私人开车,工作期间不在岗,存在失职行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李辉,定州市北城区办事处计生办主任,刘克,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吴志强,司法所所长,三人工作时间打扑克,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王群领,辛集市皮革城制革工业区都大营村党支部书记,王其彬,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人用居民住宅楼项目资金购买超市购物卡,存在职务侵占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资金全部予以收缴。(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张天龙,男,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交通局纪检组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2.刘全喜,男,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上双路村党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杨水平,男,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石涧村党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李艳侠,女,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水利防汛抗旱办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王会军,男,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工商局虒亭工商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董洁,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办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014年3月20日,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事服务大厅1楼12号窗口社保资金管理中心服务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给予董洁警告处分。
2.杜伟泉,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科科员,2014年3月20日,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游戏、上网聊天,给予杜伟泉行政警告处分。
3.韩瑞、杨二玲,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014年3月11日,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韩瑞迟到,服务态度生硬;旗社保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杨二玲在工作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生硬,给予韩瑞、杨二玲行政记过处分。
4.李俊清,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民政局工作人员,2014年3月11日,在工作中不作为,且服务态度“生、冷、硬”,给予李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政务服务大厅,2014年3月11日下午,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服务大厅有3人缺岗,后确认均为迟到。服务大厅门外有人贩卖票号,服务大厅内部秩序混乱。给予分管大厅的民政局副局长前德门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宏、郄永艳、邬帅3名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张世俊,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瓦房店分局副局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王辉毅,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瓦房店分局副局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曲家都,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党工委组织部部长,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宋凯,辽宁省锦州市北镇沟帮子开发区规划办副主任,借乔迁之机大操大办,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乾安县所字镇所字村党支部副书记尹向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乾安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尹向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春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违规购买处置车辆,长春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长春市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主任娄俊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通榆县住建局规划办副主任杨春富公车私用,通榆县纪委给予杨春富党内警告处分,对通榆县住建局局长刘宝辉诫勉谈话,对通榆县住建局规划办主任侯永生通报批评。
4.通化市二道江区人社局副局长兼党支部书记朱晓东组织工作人员在旅游区公款吃喝,通化市二道江区纪委给予朱晓东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牡丹江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泽光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10日,孙泽光在北京出差期间,违规使用信访专用值班警车,并被媒体曝光。牡丹江市纪委给予孙泽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扬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1月5日下午,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扬工作时间召集副局长杨春富和干部蔡义波、董锐、赵宏光,在单位打麻将。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扬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杨春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蔡义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董锐、赵宏光行政警告处分。
3.富裕县民政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节,富裕县民政局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合计5346元。富裕县委对民政局局长柏占臣作出免职处理,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柏占臣行政记过处分。
4.密山市二人班乡副乡长陈德文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4年3月22日,陈德文以乔迁为名,安排酒席13桌,违规收受礼金1.8万元。密山市纪委给予陈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富锦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孙莹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3年8月15日中午,孙莹借子女升学之机,安排酒席20桌,违规收受礼金2万元。富锦市教育局给予孙莹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上海市
上海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松江工业区燃气经营有限公司以业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给予公司总经理顾校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总经理职务。
2.上海市曹杨第九中学组织赴外地公款旅游,给予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赵之平党内警告处分。
3.上海京康机械维修有限公司违规擅自将经营过程中部分劳务管理及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列入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活动等,给予公司经理邱锡华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4.上海巴士客车维修有限公司宝山修理分公司违规设置“账外账”,用于业务招待支出、职工福利费发放等,给予公司经理张国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经理职务;给予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志钧党内警告处分。
5.2013年10月8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社区检察科副科长、检察员陈锐,擅自驾驶警车至某小学,接因台风停课的孩子回家,给予陈锐行政警告处分。(上海市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9月,该中心党支部书记乔明吾未经批准擅自决定给每个职工发放2000元的“中秋夏令用品”,共计90000元。港闸区纪委给予乔明吾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规发放的钱款。
2.南通市市区涵闸管理中心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3年12月26日,该中心主任朱福如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决定以“创省档案工作二星级测评奖”的名义,给单位职工发放奖金共计134750元。南通市水利局给予朱福如行政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违规发放的钱款。
3.南通市如皋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章海林、科员陆平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2013年8月12日,章海林、陆平二人接受某食品公司午宴并饮酒。当日下午,陆平接受某钢结构公司邀请,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并与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章海林行政警告处分,如皋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陆平行政记大过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郑雪忠,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南门社区党支部书记,因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项建松,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项漾村党委书记、经济联合社董事长,因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华衡阳,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进化镇华家垫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因接受利益相关单位邀请外出旅游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2014年3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李卫杰,浙江省嘉兴市工商局港区分局副局长兼嘉兴港区市场发展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公款大吃大喝,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邓辉土,浙江省衢州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萧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督导股股长刘志勇私自驾驶警用车辆送孩子上学,萧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潜山县经信委副主任王乐明工作日午间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并饮酒,潜山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芜湖县市容管理局城市监察管理大队、城管执法大队杨咸华工作日午间饮酒,并醉驾造成事故,芜湖县纪委决定,给予杨咸华开除党籍处分;芜湖县市容管理局决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建瓯市瓯宁街道副科级干部兼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征迁办副主任张道旺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3年10月2日,张道旺在一酒店为儿子操办婚宴,宴请与其业务相关人员23人,违规收受礼金计11000元。建瓯市纪委给予张道旺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予以收缴国库;建瓯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免去其征迁办副主任职务。
2.秀屿区埭头镇司法所所长谢飞雄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9月13日,省暗访组督查干部签到及在岗在位情况,发现谢飞雄在上午签到时,将下午的签到表一并签完。秀屿区监察局给予谢飞雄行政警告处分。
3.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联岩村党支部书记林贤兰公款娱乐消费问题。2013年11月30日,林贤兰利用公款到KTV娱乐消费2100元,调查中还发现其他违纪问题。泉港区纪委给予林贤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其承担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江西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连老,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财政所所长李根祥,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电影公司经理黄志方,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第二小学校长吴维国,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公款旅游费用上缴市财政。
5.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金谷风,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城内动物检疫站职工陈松荣,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鱼台县委书记李志红违规使用车辆和安排公款送节礼、聚餐饮酒,省纪委给予李志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济宁市纪委对县委副书记、县长宫振华进行诫勉谈话。
2.宁阳县政府违规配备使用超标准车辆,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正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柳齐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免去现任职务。
3.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油区办主任周献珍违规借用公车并私驾私用,周献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蒙阴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王孝常操办女儿婚礼收取礼金,王孝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乐陵市盐务局违规发放福利补助,该局局长吕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局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该局局长邵云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3年11月中旬,利川市烟办分三批组织市烟办工作人员、部分乡镇分管烟叶生产的领导及市烟草公司部分职工共计32人,按照5400元/人的标准,赴四川等地公款旅游,共计花费11.88万元。利川市纪委给予市烟办主任肖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烟办副主任杨兴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烟叶分公司副经理吴卫国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全部由参与人员自行承担。
2.2012年3月,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原局长韩林以神农架林区贸促会的名义,未经审批购置一辆超标公务用车。神农架林区纪委给予韩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配备的车辆。
3.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徐岗,于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违反工作纪律,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荆门市公安局掇刀分局给予徐岗行政记过处分。
4.2013年3月,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计生办副主任黎勇与北港镇计生办主任吴华斌、计生办副主任吴文豪、计生办党支部书记胡志球、计生专干张干上班时间在北港镇计生办三楼张干的住房内,用扑克牌进行赌博。通城县纪委给予吴文豪、张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吴华斌、黎勇、胡志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4年3月7日17时,襄阳市南漳县涌泉中学校长庹正虎、副校长刘海、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干部李先锐、县卫生监督局干部曹贵成在该县九集镇一农家饭庄“带彩”打牌。南漳县纪委给予庹正虎、李先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海、曹贵成党内警告处分。
6.2013年底,十堰市房县移民局局长樊恭应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43500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福利,给每人发放香油20斤、12年白云边酒一件,共计77100元。房县纪委给予樊恭应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县移民局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和物品折算成现金交回单位财务。(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湘潭市湘潭县分水乡计生办工作人员丁虎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财经纪律,2012年以来擅自收取分水乡虎形、豪头、石桥、分水等村社会抚养费2.6万元未入账,2013年8月至今无正当理由未上班。分水乡党委对丁虎作出辞退处理。
2.湘乡市中沙镇国土所所长颜阳林贪污28000元,挪用资金155100元;违规给国土所工作人员发放补助66000元。湘乡市纪委给予颜阳林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3.湘乡市棋梓镇小罗村党支部书记曾伏清为其子操办婚宴,婚宴当天共计办两轮酒席,合计83桌。棋梓镇党委给予曾伏清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上交镇纪委。
4.韶山市永义乡韶南村村支委原委员、村委会原主任周强换届贿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4万元,侵占村集体财产21239.8元,非法牟利63300元。永义乡党委给予周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联合村村委会委员高瞩在落实危房改造政策过程中,没有通过集体鉴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工作流程,存在资格审查不严、监督检查不力等问题,造成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大量流失。岳塘区纪委给予高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周智业在担任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桐梓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130余万元。雨湖区纪委给予周智业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执法队杨新文、莫南、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等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的规定,杨新文、莫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汉春、朱经林、郑锦香、李佳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门市恩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司机潘乃恒,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茂名市化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股股长李志锋,违规使用公车造成车辆被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4.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上圩村党支部书记赵亚英,大操大办儿子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桂林市灌阳县黄关镇党委书记莫家斌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经查,2012年9月,莫家斌未经审批,同意镇里购买一台价格为17.88万元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2013年7月,灌阳县纪委对此问题进行查处,对莫家斌诫勉谈话,责成黄关镇将违规购买的车辆进行拍卖处理。2013年9月18日,莫家斌召集党政班子会议决定,由黄关镇政府以每年2万元、租期11年出资22万元反租该车,作为镇党委、镇政府公务用车。经研究,灌阳县委常委会决定,给予莫家斌撤销灌阳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黄关镇党委书记职务。
2.防城港市财政局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问题。2013年6月,防城港市财政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以工会名义举办职工运动会,并按每人3000元标准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等物品。局办公室主任周曦惠,在未经请示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将为干部购买运动服变更为发给本单位在编干部职工每人3000元购物卡,聘用人员每人1000元购物卡,共计289000元。该局纪检组长池权锋作为该局分管工会的领导,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和严格把关,导致了该局违规发放购物卡给干部职工购买运动服问题的发生。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防城港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池权锋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周曦惠党内警告处分;对发给干部职工的购物卡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3.防城港市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黄一蹇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经查,2013年12月27日,福建省福安市人李守望(原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大同石材厂负责人)和同乡李銮斌(现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大同石材厂负责人)因申请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希望得到东兴市财政局副局长黄一蹇的帮助而邀请黄到KTV包厢唱歌娱乐。2014年1月16日,黄一蹇的该行为被网民陆续在网络论坛等曝光,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经东兴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一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国土所所长廖杰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4年4月16日下班时,未经批准,贺州市富川县富阳镇国土所所长廖杰将国土资源局配发给富阳镇国土所执法监察使用的五菱鸿途面包车(桂JGT008)开回其住所停放,2014年4月17日8时开回富阳镇国土所上班。富川县国土资源局给予廖杰行政记过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9月,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荣同副局长李景波、潘少云等人商议决定,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向该局及下属的市渔政总站和三个分站共62名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总计37200元,从单位财政账户中支出。2013年10月,万宁市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福荣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已经全部退回。
2.昌江县中西医结合医院违规公款购买月饼问题。2013年8月30日,昌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林炽明主持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中秋节期间购买月饼发放给全院在职职工,所需费用在单位的业务收入经费中列支。9月16日,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购买的1726盒月饼发放给全院在职职工和实习生,共花费56946元。2013年11月,昌江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文国华党内警告处分;省纪委对林炽明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
3.海口市国土局工作人员黄运龙等工作拖沓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海口市国土局工作人员黄运龙、吴艳红、杜海存、张燕娆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土地权证过程中,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沓,导致办证过程一再拖延,办证时间超过规定期限。海口市国土局对黄运龙予以辞退,对吴艳红、杜海存、张燕娆作出调离工作岗位处理,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4.陵水县隆广中心小学违规组织教职工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隆广中心小学以学习考察名义,通过旅行社组织该校8名教职工前往五指山、三亚旅游观光,期间没有安排任何学习考察活动。全程共花费20629元,从隆广中心小学培训经费中支出。2014年4月,陵水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陵水思源实验学校(隆广中心小学由思源实验学校托管)校长陈聂图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县教科局给予隆广中心小学执行校长杜建军行政警告处分,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并对其他参与公款旅游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旅游费用由个人支付。
5.东方市三家镇红草村委会违规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问题。2011年3月,东方市三家镇红草村委会组织村干部19人以考察名义在旅行社安排下前往华东五市旅游;2012年10月,该村委会再次组织村干部16人以同样名义通过旅行社安排前往香港、澳门旅游,两次费用共计140180元。2013年1月,该笔费用以“赴华东、港澳考察经费”名义在镇村财委托代理服务站报销。2014年2月,东方市纪委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赵永奇、村委会主任张明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个人支付。
6.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文山村村干部索要好处费问题。2010年8月,海口市新坡镇文山村村委会干部周克泽、周道江、周朝道、周庆友、周克伟、周道山、周志雄、吴清燕8人在出租集体土地过程中,以在土地租赁合同书上签字为由,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索要好处费,每人分得5万元。2013年11月,海口市龙华区纪委分别给予以上8人开除党籍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重庆市荣昌县盘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晏礼旗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吃请及娱乐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街道丽都花园社区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曾惠在工作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羊安镇综治办副主任谢海勇,违规为其外孙女举办满月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平乐中队中队长游春晖滥用职权,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4.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党支部书记杨华琭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工商局消保股股长赵茂均在工作时间打游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腾达镇小溪村党支部书记黄培荣,迁新居大办宴席并违规收受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四川省宜宾市高县罗场镇经发办主任陈正蓉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四川省雅安市发展改革委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高锦丽在工作时间打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股股长郑琴在工作时间观看电视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教育局教育股副主任科员黄明清在工作时间观看电视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兼人大财经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书镕在工作时间上网浏览购物网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2.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规建局派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晓莉在工作时间打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3.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发改局派驻政务中心工作人员杨隆平在工作时间观看电视剧,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德江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吴乡中、合兴镇党委书记吴飞、德江烟草局局长熊承飞违规使用公车参加婚宴。德江县纪委监察局对吴乡中、吴飞、熊承飞进行诫勉谈话,公车费用由个人承担。
2.都匀市公路局管理段时圣存清明节违规使用公车。都匀市公路管理局给予时圣存行政记过处分,责令费用自理、作出书面检查。
3.贵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聘用驾驶员蒋仕成、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黔南分公司贵定支公司驾驶员李康达清明节违规使用公车。贵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对蒋仕成予以辞退,县纪委对该办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黔南分公司贵定支公司对李康达作待岗两个月并停发绩效工资处理。(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公款送礼问题。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3年中秋节前,以实物和现金分别慰问集团公司领导和职工、省市县有关部门和领导,实际总支出5.76万元。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兆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董事长职务;给予党委书记申国昕,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马宁党内警告处分;5.76万元慰问金全部收回,处理结果在集团公司予以通报。
2.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院长助理、党支部书记蒋茂才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9月13日,蒋茂才在昆明市一酒楼过49岁生日。邀请老家亲戚、在昆明的大学同学、设计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设计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的设计二所、地质勘测所全体人员参加其个人生日宴,借此收受22人的礼金9100元。云南省地方煤矿事业局给予蒋茂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免去其院长助理职务,责令清退9100元礼金,对本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上级主管部门省工信委在全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3.师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朱昱轩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4年1月21日,朱昱轩在师宗县一宾馆以乔迁新居为名,宴请宾客76桌。除亲戚外,收取其他224人礼金42140元。师宗县委给予朱昱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收缴违纪礼金42140元,并在全县通报。
4.弥渡县红岩镇中心学校校长、红岩镇教育部门党总支书记张尧,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李庆公款购买挂历问题。2013年9月,挂历经销商找张尧商谈订购挂历事宜,双方口头约定了规格和单价,单价为33元/本,张尧将此事交李庆具体办理。2013年11月,李庆将挂历分发到各学校,要求各校向经销商付款。至2013年12月,共有10所学校用公用经费支付14223元431本挂历款,并到中心学校报账。弥渡县纪委给予张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庆党内警告处分。
5.沾益县盘江镇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0月8日,盘江镇党委书记邓玺乾主持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镇机关干部、部分站(所)负责人和村(社)书记、主任外出旅游,镇所有班子成员一致同意。10至11月期间,盘江镇先后两次组织镇机关干部、部分站(所)负责人及村(社)书记、主任等共计94人,到桂林、北海、海南等地旅游,其中,使用公款支付了42名干部旅游费用。鉴于邓玺乾等人在初核和立案调查期间积极配合、主动整改,经沾益县委同意,县纪委分别给予镇党委书记邓玺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谭建明行政警告处分;经县政府同意,县监察局给予党委副书记、镇长冯智行政警告处分。责令42名干部如数退缴旅游费用,并收缴国库。
6.大理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张宏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13日上午,张宏在参加大理市纪委全会期间,无故早退,并在同日下午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同事家中玩麻将。经大理市委批准,大理市纪委给予张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玉龙县龙蟠乡纪委书记王林玩忽职守的问题。2012年12月27日凌晨5点30分,玉龙县龙蟠乡人民政府后院职工宿舍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14.4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烧毁砖木结构房屋二栋,以及衣物、家具、电器等财物。事故当日带班领导是乡纪委书记王林。王林作为值班领导,当天白天和晚上未对乡政府大院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也未对干部职工提醒过防火安全,仅仅只履行了睡在值班室的职责,并且当晚发生火灾后也未及时发现火情,以致宿舍楼燃起大火才忙去救火。王林作为事故当日的值班领导,未完全履行值班职责,进行事前排查,致使乡政府职工宿舍楼烧毁14间,存在失职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错误。经玉龙县委批准,玉龙县纪委给予王林党内警告处分。
8.双江县纪委科员沙新华操办乔迁宴席问题。2013年1月28日下午,沙新华在双江县一餐厅设办乔迁宴席请客。宴请之前,沙新华本人向县纪委领导报告宴请事宜,县纪委领导明确答复不准宴请,并要求其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沙新华在领导多次提醒后仍然以本人及其妻子名义设办乔迁宴席宴请宾朋,共宴请231户,设宴席48桌,收取礼金25850元。鉴于沙新华在组织对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对所犯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双江县纪委给予沙新华党内警告处分;双江县监察局对沙新华予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云南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王殿云,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因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近日被诫勉谈话。
2.赵生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卫生院院长,因节日期间滥发物品,近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马耀斌,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石湾林站站长,因擅自延长春节假期时间,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冯永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林兆丰,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孟庆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交管站行政办主任,因违规发放补助,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马建平,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安监局干部,因值班期间擅离岗位,近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8.王勇,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司机,因违反公车使用规定,近日被停职,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王公民,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住建局一中队中队长,因车辆管理不严,致使下属私自用车,近日受停职一个月处分,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内部通报。
9.赵兴武,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金家河镇三叉子村支部书记,因乔迁新居,大操大办喜宴,收受礼金,近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酒泉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王云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王云山在任职期间,存在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给予王云山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其所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全部费用退赔。
2.天水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麦积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江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4月5日,路政员时昌杰、张宁擅自脱岗并驾车去外地游玩。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党委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副大队长刘江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时昌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张宁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天水路政执法管理处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
3.兰州市西固区环保局工作不作为问题。西固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监管不力,存在现场检查频次少、发现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对某甲醇生产企业长期违规试生产问题查处纠正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西固区监察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区环保局局长乔克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区环保局副局长李民集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4.兰州市安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3年,安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在兰州某餐厅公款接待3次,共计消费7120元。安宁区委给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朱宏伟党内警告处分。
5.酒泉市金塔县司法局局长向光俊违规配置办公家具问题。2013年10月,金塔县司法局自行询价采购总价为45040元的办公家具,其中价值37240元的办公家具配给局长向光俊办公室。金塔县纪委给予向光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谈继光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问题。2013年5月24日,谈继光接受案件当事人邀请,到该市某酒店就餐。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谈继光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7.张掖市高台县畜牧兽医局局长杨雄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问题。2013年9月24日,杨雄在工作日分两批宴请客人,设婚宴47桌,合计收受礼金10.36万元。2014年1月17日,给予杨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8.张掖市肃南县明花乡派出所所长索国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索国瑛在2013年清房工作中办公用房整改、腾退不到位,办公用房超标。给予索国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武威市民武公路建设管理处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处在2013年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总计98500元。给予处长沈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处党支部书记王荣己、副处长周华荣党内警告处分;市纪委对市交通运输局纪委书记田玉和进行诫勉谈话;违规发放资金上缴财政。
10.武威市民勤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白生才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六七月间,民勤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白生才借争取项目、培训考察的名义到杭州、桂林等地旅游,公款报销差旅费。市纪委给予白生才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11.平凉市崇信县柏树派出所所长朱彦岐、新窑派出所干警关胜军、王成失职渎职、不作为问题。2013年1月11日凌晨,新窑派出所干警关胜军、王成接到一歌舞厅保安与消费者打架的报警后,未及时汇报、也未安排出警,造成一消费者死亡。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时任新窑派出所副所长朱彦岐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按程序免去其柏树派出所所长职务;给予关胜军留党察看、行政降级处分;责成县公安局给予王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公安系统。
12.庆阳市正宁县发改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年以来,正宁县发改局违规提取和支付大额现金,公款私存,虚开会议费和住宿费冲销招待费涉及金额17万余元。正宁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局长黄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副局长杨小录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会计姚志忠行政记过处分。
13.庆阳市庆城县人口局违规组织职工集体会餐问题。2014年1月,庆城县人口局以欢送退休干部为名,组织干部职工集体会餐,花费2720元。庆城县纪委给予局长曹冲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班子成员承担相关费用。
14.定西市通渭县榜罗会议纪念馆馆长杨枝俊、通渭县政协副主席崔振玺、通渭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郑顺吉、通渭县供电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副主任李文斌等4人工作时间打麻将娱乐问题。定西市纪委、通渭县纪委分别给予4人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15.陇南市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21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和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少数工作人员存在上班时间网上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问题。经市纪委和武都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肖卫东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武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庞明臻行政记大过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海南州贵德县河阴镇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张宗义上班期间打麻将问题。2014年2月18日下午,张宗义上班期间在公共场所打麻将,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贵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给予张宗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海南州共和县江西沟乡卫生院职工冶晓青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自2011年10月以来,冶晓青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经院方多次教育警告,仍不遵守单位考勤制度,在单位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4月15日,经共和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给予冶晓青降低岗位等级处理。(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永宁县教育体育局杨和学区主任纳生国,违反规定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永宁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收受的礼金。
2.平罗县陶乐镇原党委书记王秋云,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石嘴山市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石嘴山市委免去其陶乐镇党委书记(副处级)职务。
3.西吉县司法局局长马建安,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和伙食补助。西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收缴县财政。
4.泾源县民政局原副局长马宝成,借机收受亲戚以外公职人员礼金。泾源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泾源县委免去其民政局副局长职务,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5.中宁县工商联干部门仲军,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购物网页,中宁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6.银川市金凤区丰登镇新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段金海和党支部副书记徐玉强,违规套取集体资金,组织公款旅游。银川市金凤区纪委分别给予段金海、徐玉强党内警告处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资委副调研员、温泉县发改委主任朱信云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问题。2014年1月18日,朱信云用公款在乌鲁木齐市购买18651元的购物卡用于送礼。朱信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阿拉山口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曹春华公款购买赠送高档烟酒问题。2013年3月,曹春华借支单位公款在乌鲁木齐市购买12000元的高档烟酒用于送礼(因故未送出)。2013年12月31日,曹春华虚开了12000元的办公用品发票在其单位入账报销,冲抵其此前借支公款。曹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洛浦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艾力亚尔•道来提违反住村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3月,艾力亚尔•道来提在担任住萨喀力村工作组组长期间,两次带头聚餐饮酒,擅自挪用工作组伙食费购买食材,并向村干部索要土特产,在当地干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艾力亚尔•道来提被免去县交通局副局长和住萨喀力村工作组组长职务,并在洛浦县通报批评。
4.鄯善县畜牧局副局长杨玉锋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3月26日,杨玉锋一行3人在南疆出差期间,用公车到喀什香妃墓旅游。杨玉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5.疏附县布拉克苏乡中心卫生院铺张浪费问题。2013年6月,布拉克苏乡中心卫生院为迎接在该院召开的疏附县社会事务工作推进会,经县卫生局同意后,先后购买11170元花卉。疏附县卫生局局长加帕尔•赛来、布拉克苏乡卫生院院长米热合买提•艾麦提、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亚森•央塔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新疆天盾安防公司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16日早晨,天盾安防公司综合部副经理朱瑞斌驾驶悬挂公安民用号牌的公车送其孩子上学;当晚22时,朱瑞斌又驾驶该车到酒店接参加私人宴请的公司人员。朱瑞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干部俄格兰•沙合多拉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问题。2014年1月26日,俄格兰•沙合多拉在阿勒泰市某宴会厅为女儿举办“升学宴”并收受礼金。俄格兰•沙合多拉被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退还礼金,并在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8.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气象局变相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月17日,该局以给职工购置值班服装为名,购买11套运动服发放给职工,共支出13483元。达坂城区气象局局长姚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购买运动服所支付费用一律由职工个人承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四师68团4连党支部书记王荣借给儿子操办婚事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10月,王荣为其子举办婚礼,办酒席56桌,收受礼金11万余元。68团纪委给予王荣党内警告处分。
2.七师127团16连干部参加吃请问题。2013年10月8日中午,16连书记汤金伟、连长张勇参加职工的吃请,酒后张勇与他人发生口角打架。127团党委责令汤金伟、张勇停职检查,参与吃请人员承担费用,在全团通报。
3.十三师红星二场林业工作站站长刘东林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6月安排使用公车送为其女儿家装修的工人,11月用公车运送自家红枣。2014年3月红星二场纪委对刘东林立案调查。
4.三师小海子水库管理处武装部副部长顾小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8日,顾小平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水库管理处责令顾小平在全体干部会议上作检查,扣发其当月绩效工资,在全处通报批评。
5.三师49团部分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2月10日至11日,1连副连长华大创、4连工会主席赵海菊、11连连长邱向军、16连副连长杨金德、18连副连长孙素江、18连连长助理王江辉等6人工作期间擅自脱岗。49团纪委责令上述6名干部作书面检查,在全团通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教育部
教育部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卢俊杰,现任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副研究员。2013年1月中旬,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29名干部在营口市一酒店召开寒假工作交流会,期间用公款支付温泉门票7540元。2014年4月8日,东北大学研究决定,给予卢俊杰行政警告处分,温泉门票费用由相关人员个人支付。(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件
1.中国电信襄阳分公司车辆驾驶员刘长青公车私用,公司对刘长青处以扣罚绩效工资1000元,责令其赔付当日车辆行驶里程费44元,并扣罚相关责任领导2000元绩效工资;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对襄阳分公司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作书面检查。
2.中国电信河南信阳公司纪委于3月份接到信访举报,反映光山县公司经理李钧在2013年12月公款吃喝,经查属实,信阳公司免去李钧县公司经理职务,全市通报批评,并由其本人承担宴请所产生的费用896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