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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公用房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7-1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一、二附院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干部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常态化管理的通知》(教办〔2018〕106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办公用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正处级干部不超过24㎡;副处级干部不超过18㎡;科级干部不超过9㎡。

2.办公室共同使用人员,原则上每人每周在共用办公室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天(除出差、会议等)。否则,视为虚设共同办公人员。

3.办公用房与功能性用房(如会议室、档案室、资料室、仓库等)必须严格分离,不得以功能性用房为由变相增加办公面积。

4.一名干部只安排一个办公地点。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7月9日—7月17日)。对照检查标准和办公用房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并于7月17日下午6点前,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将纸质版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

2.实地检查阶段(7月18日—7月26日)。校纪委将联合总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办公面积是否超标,是否存在虚设共同办公人员变相超标,是否存在以档案室、资料室等名义变相超标,是否存在占用其他场所供个人办公使用等情况。

3.整改规范阶段(7月27日—6月17日)。对超出面积的办公用房进行适当调整或进行改造,严格办公用房使用标准。

三、工作要求

窗体顶端

1.提高政治站位。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办公用房清查作为落实从全面从严治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认真动员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确保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严格执行标准。遵循“统筹调剂余缺、避免闲置浪费、合理有效利用”原则,树立勤俭节约理念,合理调配使用,避免过度装修改造和公房资源闲置浪费,提高公房使用效率。

3.严肃工作纪律。对不如实上报、瞒报漏报办公用房面积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对拒不执行办公用房标准、长期超标准使用公房而不整改的,将进行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附件: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登记表

 

中共南阳医专纪委

2022年7月9日


附件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登记表(模板)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2022年 月 日               

序号

位置

房间号

使用人职务、职级

现有公房面积(

使用时间

备 注

1

xx校区xx号

xx层xx室

xxx  副处

xx

xx年xx月开始

 

2

xx校区xx号

xx层xx室

 

xxx  正科

 

xx

xx年xx月开始

是否共用

如:同XX共用

 

 

 

 

 

 

 

 

 

 

 

 

 

 

 

 

 

 

 

 

 

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

 

使用人:(签字

 

 

注:本表一式份,一份报纪委办公室,一份留存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