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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汇编参考模板1——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发布者:不详 [发表时间]:2011-06-13 [来源]:南阳医专纪委 [浏览次数]:

为扎实有效地做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我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我校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承担的责任

1、主要领导对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单位成员根据分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2、主要领导负责对单位成员实施党性党风党纪和勤政廉政教育。负责对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加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

3、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党政纪条规,身正行端,廉洁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对他们严格教育、严格管理、规范行为,不准利用其职权和影响为配偶、子女谋私利。

4、主要领导要确保单位成员无人因违反党政纪条规和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追究。

5、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落实措施,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单位成员岗位目标管理。

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办事,遇事集体会办、集体讨论,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凡应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公开。

二、单位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应做到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定期参加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单位中存在的问题。

2、以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学生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点,及时解决学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3、严格执行和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公务接待费、通讯费用等方面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无违规行为发生。

4、切实做好纠风治乱工作,防止和纠正所在单位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刁难学生等问题。

5、严格执行“五不许”规定。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本责任书由校党委负责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单位领导及其成员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及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调整领导班子、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违反党政纪条规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