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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不详 [发表时间]:2011-04-29 [来源]:南阳医专纪委 [浏览次数]:

各系部、校属各单位:

“五一”假期来临,市纪委下发《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宛廉办〔2011〕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有关工作。

附件:《关于“五一”期间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宛廉办〔2011〕5号)

中共南阳医专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关于“五一”期间

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

宛廉办〔2011〕5号

各县市区、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各人民团体,市管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纪委,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五一”期间要在全市集中开展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督促检查。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重点监督检查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问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问题。

2、各地各单位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及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问题。

3、各地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节各地各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前备案制度、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问题。

二、 督查方式

1、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

2、市廉自办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或暗访。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对治理“节日病”情况予以报道和监督。

三、有关要求

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廉政准则》和《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

2、要建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领导责任,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汇总节日期间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于5月5日前将工作情况汇报连同统计表一起上报市领导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附: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

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