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属各单位:
为了落实我校今年3月17日全校“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暨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大会”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我校反腐倡廉建设基本保障制度,迎接全省行风评议检查,我校拟于5月上旬将我校(包括各系部、校属各单位)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基本制度汇编成册。现就我校反腐倡廉有关制度的收集、整理、汇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的要求:
各系部、校属各单位要按照我校2010年5月20日《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关于贯彻< 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第九款“学校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修改、补充、制定管理制度,特别是人、财、物、基建、招生、购置等部门,都要按要求,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参照3月13日《各处室需要修订完善的制度条目》,将本部门的有关制度目录、制度书面稿和电子文稿上报校纪委。
二、汇编的内容:
学校及各部门各系部党风廉政相关的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全面地审查、清理,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保证制度汇编及时到位。要按照规定的格式上报备案。(统一采用A4纸张,正文用仿宋三号,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
三、上报的时限:
各系部、校属各单位制度必须于4月29日前完成并上报校纪委。
南阳医专纪委监察室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