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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发布者:不详 [发表时间]:2013-03-14 [来源]:南阳医专纪委 [浏览次数]:

学校各处(室)、系(部)、一、二、三附院:

根据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宛廉办[2013]1号《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的要求,将在全校范围内(包括一、二、三附院)对科级以上(含科级)领导干部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内容

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从业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出国(境)情况。

二、建档范围

学校所有科级以上(包括科级)干部。

三、有关要求

1、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具体要求详见《填报说明》。各单位(部门)接到通知后,统计好本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人数,下载《登记表》。

2、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用于党组织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实施对领导干部的纪律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客观、准确、全面地认真亲自填写好《登记表》,打印上交本部门,由本部门将填写好的《登记表》统一收集交学校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等部门将把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组织本单位(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填写。

3、领导干部如有提拔、调整、调动的,由所在部门发放《登记表》,并在任职后一个月内完成填报、建档和上报工作。

4、本次填报2012全年情况,请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由学校统一上报市廉自办,以后每年填报一次,次年2月中旬填报上年的情况。

5、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填写《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主要任职情况(副处级以上)”一栏时,自行将“副处级以上”改为“副科级以上”。

学校纪委邮箱:nyyzjw2008@126.com

附件:《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南阳医专纪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