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处级干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的通知
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报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相关资料的通知》宛惩防办[2012]6号文件要求,我校市管干部(处级干部,含副处级)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由本人签字、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公章,于10月25日下午5点前交校纪检监察室,汇齐后一并交予南阳市廉洁自律办公室审查备案。
附件:1、《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南阳医专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