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市纪委下发了《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宛纪文 [2011]104号)《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集中开展治理“节日病”专项检查的通知》(宛廉办[2011]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召开动员部署会。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和部署,要提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具体要求。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通知》精神,深刻领会《通知》的精神实质,重申有关廉政纪律要求,切实执行有关规定,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和讨论,大力宣传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意识。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强化防患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廉政准则》,深入领会、全面掌握8个“禁止”、遵守52个“不准”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节日。
三、加强监督检查。校纪委监察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监督检查,对于节日期间顶风违规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在全校进行通报。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请各单位、各部分要于2012年2月17日前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校纪委监察室。举报电话:63526317。
南阳医专纪检监察室
2011年12月29日
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属企事业和大中专院校纪委,各人民团体,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维护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廉洁的节日,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新风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不得发放规定以外的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要结合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实施细则》,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借机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企业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节日期间,各单位车辆要一律封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自觉带头拒收礼品、礼金,无法拒收的,要按规定及时上交。
二、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关注民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转方式、正风气、提效能”活动,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坚决禁止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加重农民负担活动。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春节后要对贯彻落实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2012年1月31日前报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中共南阳市纪委 南阳市监察局
2011年12月23日
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在全市集中开展治理“节日病”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廉自办,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宛纪文[2010]104号)要求,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经研究,“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治理“节日病”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单位之间互相走访、相互宴请问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或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以及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三、检查方法
(一)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协调有关部门对照检查内容自行组织检查。各县市区廉自办要协调新闻媒体对治理“节日病”情况予以报道和监督。
(二)市廉自办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或暗访。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对相关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元旦、春节期间随时受群众监督举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线索,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典型案例要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
(三)节日期间的集中检查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于2010年1月31日前上报市廉自办,同时报送《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各县市区自查的公车私用车辆,分两次上报,时间分别是2012年1月4日和2012年1月31日。
监督举报电话:63398128 15539933110
电子邮箱:nyslzb@126.com
附件: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
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
2011年12月23日
附件:治理“节日病”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内 容
| 项 目
| 数量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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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项检查情况
| 组成检查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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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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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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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
证情况
| 主动上交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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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帐户”
收到金额:
上交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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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上交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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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代币券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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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纪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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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纪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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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公车私用情况
| 查处公车私用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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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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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款吃喝、进行
高消费娱乐活动情况
| 查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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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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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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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党员干部参
与赌博案件情况
| 查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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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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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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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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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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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公款旅游
案件情况
| 查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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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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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违纪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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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大操大办
婚丧嫁娶情况
| 查处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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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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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违纪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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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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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