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阳市“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一改双优”活动先进典型的通知》(宛改优组办【2015】30号)文件精神,经我校“一改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我校“一改双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下:
先进集体:总务处 先进个人:赵新富 闫学阳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若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377-63526317。
南阳医专“一改双优”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