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南阳市纪委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纪文〔2014〕118号)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顺利完成学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对象
全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副科级干部)。
二、录入内容
(1)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3)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4)领导干部家庭财产情况;
(5)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
三、有关要求
1、请详细阅读档案表格封皮中的填报说明。
2、一人一个文件夹,电子稿的文件夹名称以领导干部个人的姓名命名。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4、2015年元月7日前,将电子档、纸质表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一并报校纪委,以保证后续工作按时完成。
5、校纪委电子信箱:nyyzjw2008@126.com
附件:1、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录入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南阳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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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医专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